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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雨潇:倡导“平等”的美国刚刚废除了一条平等法则
关键字: 网络中立废除网络中立原则自由派主流媒体FCC平等主义平等主义和互联网行业发展
平等主义(Egalitarianism,在中文世界有时也被叫做平均主义)在政治哲学上是一条死路,在商业领域尤其是电信行业同样没有前途。
美国有Comcast,AT&T,Time Warner,Verizon四家大型互联网供应商,中国有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三巨头,这一现象通常被叫做自然垄断(natural duopoly)[11],即由于市场的自然条件而产生的一种自发组织和商业秩序。
平等主义者视大公司垄断、资源的高度集中甚至任何含有等级的社会秩序为洪水猛兽,他们认为垄断会阻碍竞争,影响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并最终损害用户利益。但是自然垄断现象并不一定会导致这些后果,恰恰相反,垄断有时反而会提高效率、降低消费成本,我们的生活也离不开垄断。
自然垄断在经济学上具有规模经济(economies of scale)和成本劣可加性(cost subadditivity)的双重优势。前者指的是随着产量的增加,生产成本的不断降低。后者是说由一家企业制造多种产品的成本低于由多家公司分别制造一种产品的成本。
我国曾经尝试取消电信业自然垄断,并用引入市场竞争的方式提高电信企业的经营实力。这一政策实行的结果不尽如人意。中国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陈金桥指出,2002年以来,随着国内电信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其负面作用开始显现,最突出的是互联互通障碍、价格战、普遍服务水平下降[12]。各个电信部门为了扩大自己的市场占有率,大量铺设电缆设备,导致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审计署亦发布报告称在2002后五家主要电信运营企业存在重复投资导致资源闲置浪费的现象[13]。
在电信竞争急剧恶化的危急情势下,2003年10月29日,信息产业部发布《关于加强依法治理电信市场的若干规定》,制止恶性价格竞争和破坏擅用他人的电信线路、推动互联互通之后,情况逐渐得到了改观。
只凭互联网供应商或电信企业规模太大,出现了垄断现象,就认为这不“平等”,所以必须对他们采取压制甚至分拆的手段。这一判断过于依赖情绪和直觉,缺乏实际经济学基础的支持,无视了垄断企业本身由于规模经济和成本劣可加性带来的高效率因素。
从这个角度来看,美国的“网络中立”或《第二章》分类也是一种变相强行破坏市场自然垄断和商业自发秩序的行为。
“网络中立”原则的拥趸所奉行的“流量平等主义”,只是继续滥用过去二百多年以来世界上流行的“平等”、“自由”,生搬硬套“普世价值”。他们的政治议题从名词上看光鲜亮丽,但实际上缺乏正当的理由,细究起来有主要以下三点问题。
首先,“流量平等主义”的大前提就经不起推敲。流量和流量“生来”就不平等。Netflix等视频网站和Facebook之类的社交媒体或即时通讯的业务性质完全不同,用户使用相应服务单位时间产生的流量也不在同一个数量级。本不平等,奈何强以平等待之?
假如《纸牌屋》新一季开播,全美国疯狂追剧,其他用户发个自拍还得和这些刷剧的人抢带宽,这本来就不很合理。再加上技术方面是互联网供应商在保障,但是钱都被Netflix等视频网站赚了,这样下去互联网供应商缺乏足够的动力去加大投资力度、扩建网络设施,这对网络设施落后地区的用户来说有百害而无一利[14]。
其次,“网络中立”是一种典型的慷他人之慨。举个例子,马克·扎克伯格创立internet.org,致力于让很多落后国家和地区的人也能使用到互联网。使用internet.org的应用程序,用户可以免费连接到精简版的Facebook、天气预报、新闻媒体、招聘服务和医疗健康教育相关网站。
这一事业按理说对很多落后地区的人来说利大于弊,却遭到一些美国国内媒体以及印度几大发行公司的抵制。反对者认为internet.org并没有平等地对待所有流量,Facebook等网站受到了明显的优待。2015年5月,来自31个国家的“数字权利”组织联合签名谢了一封公开信给扎克伯格,称internet.org“违反了网络中立原则,给言论自由、机会平等、安全、隐私和创新带来威胁”[15]。
小扎的internet.org让落后地区的人也能免费连接互联网,优待自家服务和一些可能对穷人有用的放心网站,这无可非议。这个世界上有将近60%的人无法使用互联网[16],有总比没有好。在这样的情况下,大都市养尊处优从不担心断网的自由派却要求internet.org对所有网站一视同仁,否则就要不合作或强烈抵制。扎克伯格对此愤然回应:“我们应该问问自己,我们想要世界成为怎样的世界?是一个视实现人的价值和改善人们生活为首要使命的世界,还是一个把技术的纯粹凌驾于人类需求之上的社会?[17]”如果这些“网络中立”者最后得逞,结果就是穷人什么网站也用不成了。
这和美国政治的逻辑惊人地相似。1776年《独立宣言》声称“人人平等”,只不过你得先被他们当做“人”才行——如果美国真是“人人平等”,那么1920年以前的妇女就不是“人”,1965年前的黑人也不是“人”。他们所谓的“平等”只是在自由的富有的白人男性内部进行的一种游戏罢了。
“互联网权利”组织高举“网络中立”原则,是西方自由派在世界范围内强推“普世价值”的微缩翻版。这些不食人间烟火的自由主义精英对他们生活圈以外的世界缺乏认知,不关心如何让穷人过上得体的生活、不在乎落后地区的人是否能连接互联网,却认为应该首先保障所谓的“自由”和“平等”。晋惠帝问大臣:“百姓无粟米充饥,何不食肉糜?”其蒙蔽皆此类也。
最后,“网络中立”和“人人平等”一样,是一种十分低级的自我麻痹。互联网自从诞生起就不是中立的,世上也没有任何工具和技术是中立的。海德格尔说:“如果我们把技术当作某种中性的东西,那恰恰我们就是以最恶劣的方法听任技术摆布了;这一现在十分流行的看法,尤其使得我们对技术之本质茫然无知。[18]”事实也确实如此,最近几周在网上推波助澜积极高举“网络中立”原则反对FCC的那些网站和服务,自己都在运用互联网的工具行使着特定的资本和政治议题。
与其闭目塞听,声称世界是平等的,然后在背地里进行必要的不平等操作,不如首先承认秩序的存在,大家在台面上谈清楚怎么才能建立更好的秩序。
与其假装互联网是中立的,然后在自己的服务中夹带私货、封杀异见,不如承认大家各有各的需求和目的,然后共同协作建设一个更健康积极的网络空间。
参考文献:
[1] Wu, T. (2003) Network Neutrality, Broadband Discrimination, Journal of Telecommunications and High Technology Law.
[2] http://transition.fcc.gov/Reports/1934new.pdf
[3] 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news/the-switch/wp/2015/06/12/net-neutrality-takes-effect-today-heres-how-it-affects-you/
[4] http://www.bbc.com/zhongwen/simp/world-42363854
[5] https://www.theverge.com/2017/12/14/16777626/ajit-pai-net-neutrality-speech
[6] https://www.wsj.com/articles/how-the-fcc-can-save-the-open-internet-1511281099
[7] Discussion with Yu-Yao Wang.
[8] https://www.forbes.com/sites/fredcampbell/2017/07/11/is-twitter-blocking-net-neutrality-opinions-it-doesnt-like/#6c13f5a53c2d
[9] https://www.wsj.com/articles/millions-of-people-post-comments-on-federal-regulations-many-are-fake-1513099188
[10] https://www.forbes.com/sites/jaredmeyer/2016/06/27/american-voters-are-ignorant-but-not-stupid/#4ff271497ff1
[11] Baumol, W. J. (1986) Contestable markets: an uprising in the theory of industry structure, Microtheory: applications and origins: 40-54.
[12] http://tech.sina.com.cn/it/t/2004-01-10/1559280481.shtml
[13] 《关于2007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14]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2453556/answer/278963353
[15] https://www.wired.com/2015/05/backlash-facebooks-free-internet-service-grows/
[16] https://www.cio.com.au/article/585061/57-world-population-can-t-access-internet/
[17] http://www.ibtimes.com.cn/articles/47630/20160125/35813.htm
[18] Heidegger, Martin (1954) The question concerning technology, Technology and values: Essential readings: 99-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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