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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惊:你的“信达雅”,让我尴尬癌都犯了!
关键字: 翻译信达雅原则唯美中英翻译英语翻译原则严复英语翻译一篇不及格的译文缘何被誉为“信达雅”?
我们在判断翻译好坏的时候不能靠中英对照版的叠加来判断,因为两者都看会辅助你的理解,有时候虽然译文翻译的不对(或者原文写的不对),但是看中英对照你也能猜意思出来,能脑补——一个需要把原文和译文加起来才能看懂的文章,本身就是有问题的。这也是为什么我从来都不认为能用中英文“创作”(即自己写一篇文章,每段下面再翻译过来)的人称得上是会翻译。
判断译文水平,要把原文和译文单独拿出来看看通不通。此情书很有可能就是中国人写出的一个不通的英文,第一语法不正确,第二因为英语水平太低,并没有什么意境。 大概因为译文用了些古典文学的元素,才会有很多人觉得比原文更好。
作为一封情书,我们或许可以忽略其逻辑,毕竟普通读者也就是看个意思(喜好古风的人往往容易被廉价的诗意感动)。然而原文作者如果真的是一位英语老师,这英文水平,我是有点为他/她的学生捏把汗啊。
下面再来说说这个广受好评的伪文言译文。
不知道什么时候,网络上掀起了一股风气,一些翻译爱好者喜欢把英文歌词翻译成文言文的风格,以显示自己的文学造诣。围观群众往往会感慨,“译文比原文还美!”
“还是汉语更博大精深!”殊不知,在这种文体改造之中,译者难免会对原文进行歪曲和添加,甚至把原文改得面目全非,还哪里有原汁原味呢?
有些人脑海里“师夷长技以制夷”的想法挥之不去,动辄要证明中文比英文更优越性,那么伪文言译文的出现刚好正中他们下怀。
上图,让我们来欣赏一下近年来的一种翻译风气:
恕我直言,此种文字游戏还算不上是翻译,业余爱好者拿来自娱自乐还行,如果职业翻译都这样干活儿,客户就要疯了。
翻译的目的是什么?
翻译诗词歌赋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使其被理解,被传颂,而不是让你炫技的。所以,这种自娱自乐的翻译属于自high,从我一个专业翻译的角度来看连及格都没有,根本扯不上什么“信达雅”。
把歌词译成文言文只能让外行佩服一下你,因为你把通俗易懂的流行音乐歌词变得更难懂了,并且根本唱不出来。不信你找个诗经体的Someone like you 译文唱唱试试?
“浮世三千”真的“信达雅”吗?
现在让我们回到这首“情诗”的翻译。
“浮世三千,吾爱有三。日、月,与卿。”
这两句意思没有问题,虽然“日、月,与卿”跟前面不押韵。当然,原文也不押韵。把一个小学水平的英文翻译成浮世三千的style,确实是上了个档次,看上去比原文好一些。我们先不谈译文的平仄,因为它不是诗,不是词,不能拿格律与平仄来要求它,何况这种喜好伪文言的译者95%都不懂平仄。
Sun for morning, Moon for night, 原文语法不对会影响译文的表达,但根据上下文我们还是可以推断出作者是想表达我爱“朝阳”和“夜月”的意思。而译文“日为朝,月为暮,卿为朝朝暮暮”,这啥意思?英文语法不对,你中文也跟着不对?英文没学好也罢了,不是英语专业的人很多年不碰英语了可能看不出来原文错误在哪儿。然而用文言文的形式掩盖译文的错误,这种汉语的不规范可能就不那么容易被普通读者察觉了。
“日为朝,月为暮”,看上去很高大上?来看看白话是啥:“太阳是早上,月亮是夜晚”。网上有人说“为”在这里应该读第四声,那就成了“太阳为了早上,月亮为了晚上”,这中文能说得通吗?成年人有这么对恋人说话的?(有人指出,译者这里是把古汉语和现代汉语混用,古汉语应该用“则”来表达for的意思,譬如“朝则日,暮则月”。)不看英文原文你能知道译文在说啥不?
其次,译文不押韵。按照“浮世三千,吾爱有三”的韵,“日为朝”与“月为暮”不押韵,“日为朝,月为暮”与“卿为朝朝暮暮”竟然用重复最后一个字来“押韵”,造成了严重的不伦不类。太阳是早上,月亮是夜晚,你是朝朝暮暮。这是什么鬼?“卿为朝朝暮暮”汉语意思说得通?原文字面意思大概是“我爱早晨的太阳,晚上的月亮,以及永恒的你。” 而非“太阳是早上,月亮是晚上,你是白天和晚上(这种中文水平和思维逻辑近乎儿歌)”。
如果你觉得“浮世三千”和“朝朝暮暮”这两个词儿就很“雅”了,连不伦不类的形式和语病都可以忽略,那我只能说这“信达雅”的要求也太低了。
说白了,这个译者古汉语水平太差,既不懂押韵,也不会押韵。古诗词基本功不及格,写文言文自然很勉强。
后两句如果要押韵可以这么写:
爱皎月,爱日出
爱你朝朝暮暮
不用直译成“日为朝,月为暮”,因为月亮不会在早上出来,太阳也不会在晚上升起。理解为“早上有太阳,晚上有月亮,朝朝暮暮都有你”,这还说得通。很可惜英文sun for morning, moon for night由于语法不对,表现不出来这层意思,译文“日为朝,月为暮“意思也很牵强,“卿为朝朝暮暮”更是一个表意不完整的句子(“你是我朝朝暮暮的想念/爱恋”才完整)。如果Sun for morning, moon for night译出“早上爱太阳,晚上爱月亮”的意思,反倒显得“朝三暮四”。
这里又体现出翻译工作者的日常难题:原文逻辑不完善,译者要怎么办?
一位朋友给出了一个押韵的译文:
朝则日,暮则月
朝朝暮暮,爱君不绝
这个中文要地道多了不是吗?
然而还有一点,秦观早就写过“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所以“卿为朝朝暮暮”也算不得多高的境界,朝朝暮暮本来就不等同于永恒,故而对该译文“信达雅”的赞誉在我看来非常搞笑。
- 原标题:你的“信达雅”,让我尴尬癌都犯了!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 责任编辑:李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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