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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全国两会: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首场发布会 傅莹回应外媒尖锐提问
关键字: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人大会议文字直播全国人大会议2016全国两会傅莹发言人法制晚报记者:
谢谢。请问发言人,民法典的编纂工作现在到了什么样的程度?好像迟迟都没有动静,想问一下这已经不是中国第一次做这样的尝试,现在改革强调的是市场发挥作用,编纂民法典是否有些推进不下去了?人大有什么样的考虑?谢谢。
傅莹:
感谢你提到民法典的问题,很多人可能都不熟悉民法典,我也是到了人大工作以后了解、学习民法典这方面的知识。民法典对一个国家来讲,它是民事领域的根本大法,其核心是要保障私权力,就是要让公民在法律的框架内自己解决好问题,通俗地讲,叫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编纂民法典是几代立法人的心愿。你刚才也提到我们不是第一次启动这项工作,应该说建国以来,前前后后四次,第一次是1954年,最近一次是2002年,几起几落,都是因为条件限制没有实现。但是大家也了解,我们国家在民事法律制度的建设方面一直没有停步,这些年制定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还有很多单项的民事法律。另外,民法通则到今年已经实行了30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这个要求很明确,我认为也显示了我们党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魄力和决心。
现在是再次拉开了编纂民法典工作的大幕,已经启动了,这次我们下决心要把这件事情完成。从做法上来讲,要分两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总则,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民法总则的征求意见稿已经出来了,正在征求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发布会之前我也专门了解了一下,预期6月份能够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我们审议时肯定也要张榜公布,向全社会公布法律草案,欢迎大家关注,提出好的建议意见。我相信完成民法典的编纂工作之后,一定能够更好地维护人的尊严、保障人民的根本权利,为我们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民事法律基础。谢谢。
哥伦比亚广播公司记者:
中国曾经宣誓将不在南中国海进行军事化,但是实际上中国在南海的岛礁上进行的军事部署,包括一些导弹的设施以及飞机的跑道,国际社会认为这将对南中国海的和平与稳定造成威胁,对此您怎么看?
傅莹:
谢谢。哥伦比亚广播公司,我也注意到你们的报道,注意到美国的报道。说到中国就是南海和南沙军事化,“军事化”这个词炒得挺唬人的,我认为这是不是有点语言霸权,就是要制造这么一个议题,把你刚才说的威胁地区和平,我看美国有不少报道威胁地区和平,影响航行自由,把这么一个大帽子扣在中国人头上,这种做法容易误导形势。
要说军事化的话,如果仔细看一看,在南海进进出出的先进的飞机、军舰,最多的是不是还是美国的?而且美国重返亚太提出的一个很重要的决定,就是要把海军60%以上部署在亚太,这一段时间自从美国重返亚太以来,军事上的动作有多少?和那些盟友完全在加强在亚太的军事存在和军事部署。要说军事化的话,这是什么?这不是军事化吗?
关于南海问题,前一段我们外长访问美国,讲得比较透彻,我就说两条普通人包括人大代表和大部分中国人的感觉。第一,中国人觉得美国派军舰到南沙岛礁那么近的地方炫耀武力,这个不好,非常刺激中国人的反感情绪。本来在南沙问题上,美国说了对南沙争议不持立场。现在美国的做法和说法让人觉得好像是在刺激紧张情绪,让人对美方的动机画一个很大的问号。
第二,我们在南沙扩建岛礁是非常必要的,中国人民都支持,而且认为这些岛礁离大陆这么远,应该有它自身的防御能力、部署必要的防御措施,这是大家普遍的看法。因为我们从来没有承认这些国家对南沙岛礁的非法占领,我们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在不放弃主权的基础上,而且是为了维护这个地区的和平稳定。
如果我们的领土主权、我们的海洋权益受到进一步的侵蚀,中国人民是不高兴的、不赞成,而且是不放心的。所以,南沙岛礁扩建之后,我们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利益,同时我们也增强了中国在这个地区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也增强了我们维护这个地区和平的能力,这是好事,所以我认为在这个问题上,在国内的看法、中国人的看法是非常一致的,这不叫军事化。不能说有防御能力就是军事化了,这个问题应该好好讨论,可以请学者坐下来商量讨论一下什么是军事化,这个线划在哪儿。在这些问题上,这么扣帽子不好,反而把很多问题都混淆了。如果美国真的关心这个地区的和平稳定,那就应该支持中国与周边国家谈判解决争议,而不是往相反的方向使劲,好像还有什么别的打算似的。谢谢。
人民日报、人民网、人民日报客户端记者:
谢谢主持人,发言人好,我的问题和立法工作有关。我们注意到,最近十年由全国人大大会审议通过的法律都是十分重要的基础性法律,比如物权法、反分裂国家法、立法法等,但是我们注意到这次慈善法草案也提请大会审议了,有人认为这部法律好像份量不够,这样安排是有别的考虑?不知这个问题发言人怎么看?
傅莹:
慈善法份量是很重的,不要低估这部法律的重要性。这是我们国家慈善事业建设的第一部基础性和综合性的法律。应该说中国人还是有扶贫济困的传统,尤其是这些年中国社会财富增加比较快,有很多个人和企业愿意把自己财富的一部分拿出来,去帮助那些更困难的、更有需要的人,所以慈善事业发展是很快的。党和政府在这方面也给予了很多支持和扶持,法律法规在逐步完善。
给你提供一个数字,2006年,中国全社会的慈善捐赠总额是100亿人民币,到了2014年这个数字就扩大到了1000亿人民币,增长还是相当快的。社会上慈善组织、机构也是蓬蓬勃勃发展,像雨后春笋一样,另外还有很多个人参与其中。我看数据上显示,经常参加慈善活动的志愿者,全国有6500多万人,他们代表着我们国家文明的提升。
大家也知道,在监管方面也还是面临一些困难,存在一些不足,社会公众认为慈善捐赠的结果到底怎么样不托底,所以我们需要有这么一部法律,构建一个更加规范的环境,让捐赠者能够得到更好的保障,能够得到尊重,让求助的人能够有章可循,尤其是让欺诈行为受到惩处,能够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更好的弘扬。所以,对这部法律的审议和实施,这个过程确实非常重要,我们也希望代表们认真审议,希望通过这个过程尤其是通过这部法律的实施,能够更好地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谢谢。
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网的记者:
谢谢主持人,发言人您好。我们注意到西方媒体对于所谓维权律师被逮捕有很多报道,而且有评论认为这与中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相矛盾的,我们想知道人大对此如何评价?谢谢。
傅莹:
谢谢你提的这个问题。我准备这次记者会之前有很多座谈会,其中有一场是与中国律师协会进行座谈。应该说,在中国律师已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行业了,无论是在社会生活当中,还是在经济活动当中,如果遇到纠纷、遇到困难,大家可能首先想到找律师搞搞清楚,所以律师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个非常重要的力量。中国的律师成长是比较快的,大概是1979年恢复了中国的律师制度,当时全国的律师加在一起就2000多人,现在已经到30多万人了,所以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进步,而且每年增长的速度很快。
关于外界经常议论到的一些个案,我想司法部门会依法处理。我倒是想说,我认为“维权律师”的提法,我听很多人讲不是很赞同这么讲,好像要把我们的律师队伍做一个政治划分。律师首先应该是守法的模范,根据我们国家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执业要遵守宪法、遵守法律,如果律师知法违法也要面对法律的惩处。
现在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个律师队伍的健康成长,对各项法律的正确实施、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都是不可或缺的,都是非常重要的。对律师来讲,律师依法执业的权利也要得到保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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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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