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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洋:程慕阳会成为第二个赖昌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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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招:主动兴讼
也在7月16日,北京外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史泽华对新京报记者表示,程慕阳的套路很清晰,利用加拿大诉讼未结不能离境的法律规定,让自己陷入到各种官司,拖一天算一天。
这也是许多担心被遣返的外国嫌犯的常用套路,不断地告。
据《南方周末》统计,程慕阳至少卷入4项重大法律纠纷。自2001年起,他就为其能否入籍加拿大不断兴讼。针对移民专家驳回其政治难民申请,程慕阳以“政治偏见”为由起诉。去年底,他还起诉了联邦移民及难民局、联邦边境服务局,理由是“和中方合作分享信息,违反加拿大宪法和国际条约”,并要求索赔175万加元。
比起赖昌星,家底尚足
大卫·马塔斯
这是知名律师大卫·马塔斯为赖昌星发言的一幕。屡次保住赖昌星的他收费不菲,这次,他“为程慕阳代言”。
早在2004年,赖昌星的律师服务费已高达数百万加元(观察者网注:1加元约等于4.8人民币),后来赖昌星财产被冻结,只能从豪宅搬到公寓。他曾在记者面前亲自煮咸肉和米粉,侧面反映经济状况堪忧。
一旦没钱怎么办?2011年,赖昌星最后一次被遣返前,数次保他的大卫·马塔斯居然在关键时刻手机停机、声称“人在德国出差”。
程慕阳会不会也沦落到这般捉襟见肘?加拿大媒体早已盘清了他的“钱包”:程慕阳在加拿大经营多年,名下的企业开发了多处大型高档楼盘和商业地产。此外,据港媒分析,程慕阳名下公司曾向加拿大三级政府政要、政党和政治家提供多笔政治捐款,想要冻结他的全部资金,难度也会很大。
“连赖昌星都回去,我们可按相同办法处理”
加拿大法律界人士曾向《国际先驱导报》建议,面对中加尚无引渡条约的现状,两国还是应该尽快达成比引渡条约容易解决得多的外流赃款分配问题协议。这项协议一旦达成,躲在加拿大的中国逃犯的资金将更容易被冻结。无法支付律师费,除了寻求自愿遣返之外,“程慕阳们”几乎会无路可走。
加拿大反腐问题专家罗伯特·汉伦认为,由于程慕阳多次申请难民遭拒,这为遣返埋下了伏笔。程案与以往加方的遣返案有一个相似之处,就是这些逃犯都有贪腐行为。在加拿大,这样的金融犯罪者通常被认定为是“白领犯罪”,法院最终会根据法律规定来寻求任何将罪犯驱逐出境的可能性。
一名加拿大律师曾表示,对待中国政府通缉犯,除了行政和刑事程序之外,还可以动用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或者返还财产,这对于获得不法财产的被告人是极大的威慑。
中加跨国追逃追赃的合作也有了新进展。去年11月底,外交部称,两国已谈判完成“分享和返还被追缴资产协定”,正在抓紧签署。一旦签署,势必成为遣返在加外逃人员的利器。
2011年,赖昌星被遣返的一刻
2008年至今,加拿大共向中国遣返了206名外逃贪官。中国驻温哥华总领事刘菲对于遣返逃犯态度乐观:中加已有很多年合作经验,“连赖昌星都回去,我们可按相同办法处理”。
确如香港《大公报》所言,程慕阳不会轻易束手就缚,短期内被遣返的可能性极小。但从其国籍申请和难民申请被拒、加拿大政治人物和政党与他划清界限、中国政府声势浩大的追逃力度以及这些年中加的遣返实践来看,他也很难长期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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