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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鹏飞:《电影产业促进法》出台了,会对国产电影发展有何深远影响?
关键字: 电影产业促进法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广电总局下放审查电影审查电影分级制最重要的来了,大家关心的电影审查在原《意见稿》第23条规定了两级审查制度。“企业应当将其摄制完成的电影报送所在地省……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初步审查。……20日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送国务院……主管部门。……3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符合本法规定的,准予公映,发给《电影公映许可证》;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不准予公映,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广电总局审查流程
(草案)中不再需要两步审查,修改为“送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审查。……3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对符合本法规定的,准予公映,发给《电影公映许可证》,并予以公布;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不准予公映,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这里的区别很大,以前是必须经过国务院广电总局审查,现在是省级部门可以自行决定是否通过审查,而且是终审;以前是只有一个部门有权作出能否放映的决定,现在全国30多个省级单位都有这个权力。总有一些省级部门愿意在审查方面开一些口子,特别是那些有意愿大力扶持电影产业发展的省份,笔者认为拥有横店影视城的浙江和青岛东方影都的山东,未来会成为大批电影制作单位愿意打交道的地方。法案的内容和(草案)基本相同,只是把“电影公映许可证”的书名号去掉了,进一步弱化了审查的力度。
在审查的标准和程序方面,(草案)进一步规定了“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并完善电影审查的具体标准”,而法案对这句话增加了两处文字。一个是增加了“根据本法”四个字,这是强调了广电总局要按照人大颁布法律为准绳来完善审查标准。另外是增加了“和程序”三个字,这是强调了审查程序,要按程序办事。在审查的专家方面,具体规定了“不少于五名”。据此来看,下一步,根据法律的规定,广电总局会进一步细化《条例》,使审查制度化、标准化。以往业界最诟病的就是电影审查没有制度和标准,“人治”意味比较浓,广电总局的操作空间比较大。未来随着标准和程序的进一步出台,相信审查会逐渐规范化。
同时,对于参加境外的电影节展映等活动的,同样也是《意见稿》规定必须到广电总局备案,(草案)和法案均规定省级单位备案也可。
也就是说,无论是电影的摄制,还是审查,和以前最大的区别在于,30多个省级单位都可以自行决定,电影是否能拍摄,是否能过审,都不再是广电总局一个说了算,广电总局在未来的权力被大大弱化,权限大幅度下移到各省部门。对于未来电影行业发展的束缚将大大放宽。
还有一些好消息
以上是需要重点解读的部分。其它内容的改变都是细枝末节了(读者有兴趣的可以一读)。
除了审查,对于电影摄制的国际化合作,(草案)和法案都进一步放宽了限制。《意见稿》原17条、18条、20条对于我国电影企业和国外制作单位的合作,电影的境外拍摄制作都有一定限制,这些规定在(草案)和法案中基本都不再作要求。此处不一一举例。
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地方是用词改变。在意见稿和草案中,提及电影行业摄制、发行和放映的主体,都用的是“企业、其它组织”,比如法案第一章第7条、第二章第13条、14条、15条、17条,其相对应的原意见稿和草案中,都是如此,而在法案中修改为“法人、其它组织”,“企业”改为“法人”,从事电影行业的主体范围就扩大了,这也是电影行业准入门槛放宽的一个表现。
第三章《电影发行、放映》值得一提的有:《意见稿》原第30条规定“经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批准的,可以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电影发行活动。(草案)和法案对应条款均不再作此要求。
另外《意见稿》原第36条和(草案)第32条都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行、放映未取得《电影公映许可证》的电影”,而法案中删去了这一条规定。这个改变也令人深思。法案不再硬性规定,笔者的理解是,对于那些未能取得放映许可证的电影,虽然依然不得“发行、放映”,至于不公开的放映则留下了空间。
《天堂电影院》放映室中那些被剪掉的亲吻镜头
以后我们再提到《鬼子来了》这些所谓的“禁片”,组织无盈利的私下放映,应该都是可以的了,这种管控的力度大大降低了。 其它关于放映的一些改变,如放映标准、不许插播广告等内容,和审查关系不大了。第四章《法律责任》主要是各种处罚规定。其它就是一些微调部分了,比如(草案)第八条、九条涉及青年电影人才培养以及支持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等观影需求的条款,在法案中挪到了第四章;第二章、第三章有部分条款在草案和法案中也有不同程度的位置改变以及原本几条合并成一条的情况。
《鬼子来了》剧照
通过全面梳理上述三个文件的具体变迁,笔者认为,《电影产业促进法》的出台,体现了电影产业管理的新思维,确实做到了“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减少行政审批”,对电影产业发展的束缚大大减轻,更加尊重市场力量,行政力量干预将逐步减少。
电影是大众文化消费品,它不仅具有消费品的属性,也含有艺术品的属性。任何艺术创作,都是需要一定空间和自由的。审查不是中国电影拍不好的根本原因,但审查力度的减弱,还是有利于电影创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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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电影审查都放松了 距离电影分级也不远了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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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马密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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