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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起底北京锋锐律所“维权”黑幕 “死磕”律师、推手、“访民”勾结
关键字: 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维权律师死磕派律师
对于“访民”而言,尽管与这些敏感事件没有关系,但他们参与其中,首先能够借机让自身诉求得到律师的援助;其次,能够引起自己家乡政府的关注,对于解决自身诉求有利;同时,还能得到一些经济方面的利益,除了差旅费实报实销之外,还能得到数百元的补助,如果被拘留还有“拘留补贴”。
对于翟岩民这样的推手而言,每参与一起敏感案事件,能领到少则数百元、多则数千元的“补贴”,在“圈”内的名气也越来越大。“我感觉很好,因为我没有收入,既可以赚钱,又可以得到别人特别是访民的尊重。”
对于锋锐律所而言,炒作是扬名获利的“捷径”。经过一系列热点案事件的炒作,锋锐所名声大振、财源广进。正如周世锋所言,用法律框架内的方法很难打赢一些官司,就是要用法律之外的手段赢得官司,让其他人都看到锋锐所在这方面的本事。
连日来,黄力群、翟岩民、吴淦、刘星等人对自己的涉嫌严重犯罪行为进行了深刻反思,并认识到了所谓“维权”活动对社会的严重危害——
“我被周世锋给骗了,他利用了我曾经在国家机关工作过的身份,为他自己抬高身价、招揽生意。我成了他的招牌和工具。”黄力群供述,周世锋不但怂恿他提前退休,而且几次设套,不告知案情却让他去代理敏感案件,并安排记者采访他,“把我当成枪使”。
“我们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了交通堵塞等严重的社会混乱;错误引导了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让他们对政府产生不好的印象,甚至也要参与进来;给其他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炒作的机会,达到他们丑化政府形象以及更多不可告人的目的。”翟岩民说。
“我觉得对于律师而言,要利用法律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绝不能像锋锐所那样,用一些卑劣、下流、非正常的手段,严重破坏了法治建设,与公平正义背道而驰。”翟岩民说,“不管你有什么诉求,都要在法治的轨道内进行。真的不能再去炒作一些敏感事件,不能去宣扬一些负面的东西,我们必须烘托出社会的正能量。”
目前,周世锋、刘四新、黄力群、王宇、王全璋、包龙军等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另据警方披露,周世锋等人涉嫌其他严重违法犯罪。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人民日报:律师的战场应在法庭
一系列热点敏感事件的背后,原来藏有“黑手”。“维权”事件的黑幕,着实让人吃惊,也让人气愤:他们为了一己私利,弄虚作假、混淆视听、裹挟民意,严重污染了网络空间,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此外,他们还利用了网民的同情心,亵渎了人们的正义感,理应受到打击和谴责。
综观“维权圈”的组织架构和操作手法,不难发现,个别律师起到了主导和引导作用,已经涉嫌严重违法犯罪。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和推动者。然而,有的律师为了扬名获利,喜欢走“捷径”,热衷于借助热点事件,打着“维权”“公益”的幌子,四处煽风点火、扰序滋事。这种明知故犯、知法犯法的行为,明显与律师的称谓和人们对律师的期望格格不入。
用制造混乱的手法追求真相,用违法的手段追求法治,确实就像播下“跳蚤”却奢望“龙种”。在法庭上“死磕”,以推动法律的实施、法治的彰显,这是律师的职业追求,值得称道、令人敬慕。然而,有的律师不是把心思放在对法律条文的钻研和在法庭的辩论上,而是把功夫用在法律和法庭之外,采用借助歪招邪招损招,煽动所谓的“访民”造势施压,企图通过非法手段达到自己的法律目的。这无疑是对法治的破坏与践踏,更是与法治精神背道而驰。
社会和我们每个人的身体一样,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小毛病”。特别是当前我国处于改革关键期、矛盾凸显期,一些问题开始显现,各种事件频发,有的地方政府在处理时确实也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怎么办?作为一个真正有社会责任感和法治信仰的律师,绝不应该借机炒作,把普通事件炒作成热点事件,把敏感事件炒成政治事件。因为这样不但无益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制造更多的问题,甚至出现更大的乱子。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营造全社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氛围,律师群体责无旁贷。公安机关依法严打违法律师,用意正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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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梁福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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